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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正恒泰代理的数据权益纠纷案入选最高院第47批指导性案例

发布时间 2025.09.12 作者


8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47批指导性案例(指导性案例262—267号),这是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发布数据权益司法保护专题指导性案例。由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李备战律师牵头,杨如意律师、宋涵律师代理的《某钢铁有限公司诉某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案》入选为264号指导性案例。此前,本所代理的多个数据权益纠纷案例已入选人民法院评选的典型案例,包括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十大典型案例、2024年上海市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司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司法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等。


一、案例指导意义

这是一件因编制、发布钢材价格指数而引发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该案例明确数据处理者依法采集企业数据,经符合有关标准的编制方法加工形成数据产品并合理利用,未对企业权益造成损害,相关企业要求数据处理者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不予支持。同时,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本案中指出,数据信息具有非排他性。通常而言,对于不属于国家秘密、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的数据信息,应允许自由流动,非因法定事由不应过度管控,以防止形成“数据壁垒”;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数据来源和生成特征,妥当界分数据参与各方享有的权益,不同的数据参与者就数据分别享有不同的数据权益。


二、案件影响力

根据有关规定,对于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类似案件时应当参照,且在裁判文书中的裁判理由部分可以引述相关指导性案例。可见,本批案例的效力位阶较高,各级人民法院应当严格依据法律、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参照本专题指导性案例,切实做好涉数据类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助力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推动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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